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5月3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江苏信保集团党委开展了巡视。2024年9月2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江苏信保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截至2025年3月19日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将省委巡视反馈2大板块4个方面共13类问题细化为52项具体问题(其中1个不予公开,下同)、169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1.强化政治统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集团党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集团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自觉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地见效。2024年9月23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认真研判,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巡视成果运用到位。
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夯实工作机制。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组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集团专职党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党委委员担任副主任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集团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律检查室、审计部为工作专班成员部门,纪律检查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巡视整改工作步骤程序、专题研究、保密规定等要求,确保逐条逐项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3.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有力。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清单,逐项分解为52个具体问题,明确牵头整改单位18家、参与单位20家,共同研究制定整改任务169条,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巡视整改过程中,集团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先从具体人具体事改起,注重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查找解决面上问题,并建立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在6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反馈后1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确需较长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分年度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集团党委专题学习有关巡视整改不力突出问题的通报文件,将文件精神层层传导落实到各责任整改单位,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严格审核每一个整改问题、每一项整改成效,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无遗漏、无反弹。
4.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形成整改合力。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党委书记到任后第一时间梳理摸排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涉及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时,集团党委书记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意识,接续抓好整改工作,分工调整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巡视整改交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制定问题整改工作交接清单,系统全面、具体详实、应交尽交。集团党委书记、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自觉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抓全局,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问题的整改,确保“新官理旧账”、责任不空转。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对牵头及协助配合的整改事项加强督办协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巡视整改责任格局。
5.强化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整改质效。集中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党委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常”“长”用力,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自2024年9月22日巡视反馈后,先后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6次、巡视整改工作专班会议11次,系统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带头领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把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紧密结合,聚焦巡视反馈突出问题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15次。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制定出台业务指导、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度39项,集中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本轮和上轮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多次党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实化举措,形成清单,齐抓共管做好整改工作。对照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压实责任,制定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重新梳理上一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核查中存在的偏差,明确问题整改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二)关于“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政策性导向不鲜明、助推小微企业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践行省委省政府赋予集团的职责使命,进一步突出政策性导向,以“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持续引领行业发展。一是集团持续加大对政策性业务的支持力度,增加省再担公司注册资本,自动备案、单户集中度管控、风险动态监测等信息系统功能投产,加大对分、子公司的政策性业务考核权重。二是不断巩固提升主责主业质效,争取国担基金、省财政多项支持政策,2024年集团新增比例再担保规模继续稳步增长,体系担保代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050”指标全面优于政策规定,银担分险占比持续增长。三是持续丰富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内涵,集团与国担基金合作规模连续六年全国第一,今年1-2月与国担基金合作规模、落地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规模两项指标均为全国第一。持续开展机构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机构管理手段不断健全。
(三)关于“某子公司在止损扭亏、提升行业监管指标方面成效不足,与行业监管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该子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回归业务本源,全力拓展主营业务。二是完善业务评审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评审措施,对新增业务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团队专业能力和运营效率。截至2024年12月末,已实现扭亏为盈,资产质量指标呈现向好趋势。四是按照监管要求依法依规提升有关指标。
(四)关于“有的问题边改边犯,对造成重大经营失误责任的追究仍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集团新修订的尽职免责与责任追究管理办法,集团尽职免责及责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代偿项目责任认定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5年3月经集团尽职免责及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审议批准,目前各项责任追究措施正在落实中。二是及时开展集团已核销项目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自查排查,督促子公司按时限完成代偿(不良)项目的责任认定工作,并跟进项目核销情况。部分子公司已将责任认定报告上报集团备案或审批。
(五)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终止违规购买的商业保险。修订集团中层履职待遇有关管理办法,规范出差报销标准。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薪酬管理自查工作,持续加强薪酬管理。
(六)关于“有的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代偿(不良)资产处置不力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子公司Ⅰ高度重视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一是对在手不良项目紧盯不放。二是对在手不良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项目,有序推进核销工作。
2.子公司Ⅱ一是加强协同合作,与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对项目进行逐一梳理,沟通讨论下一步处置措施。二是推进不良核销,2024年12月,根据核销管理办法,已对符合核销条件的项目完成核销处理。三是积极做好追偿,巡视整改提及的不良项目中,应提起诉讼的案件已全部完成立案,力求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赴部分代偿项目现场,进一步推进资产处置。目前,已完成第一年度阶段性整改目标。
3.子公司Ⅲ从三个方面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管控,持续强化跟踪问效。二是一户一策,丰富处置方式,对于确无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客户,采取司法途径处理。三是多措并举,整合多方资源,提升不良资产处置质效。
(七)关于“保后管理缺失问题仍有发生,2022-2023年对分、子公司审计发现,3个未定期开展保后检查,4个未及时反映资金用途等重大变更情况,6个未进行现场检查、获取必要保后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集团组织相关单位对巡视反馈的保后问题开展专项整改。相关单位均已完成自查自纠,并反馈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全面排查,完善机制。为规范集团保后管理工作,组织分、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保后工作“回头看”,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查漏补缺,督促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持续督导,强化管理。持续加强分公司保后督导工作,按季度跟踪统计保后数据录入、大额直保反担保及风控措施落实情况,收集在保平台类客户整合事项,并在风险管理工作季报中披露,督促指导分公司完善保后管理。四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充分发挥监督质效,将保后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关注事项。
(八)关于“持续监督推进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原集团纪委对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新梳理上一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核查中存在的偏差,明确问题整改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保证问题整改到位、不再发生。针对问题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召开全集团财务人员培训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确保合规经营、稳健经营。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专项自查,持续推进合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
(九)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巡视整改以来集团党委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突出学习重点,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开展专题学习,邀请专家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专题辅导。认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党委班子成员在前期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任务,结合集团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交流学习及调研成果。注重转化运用,推动调研成果从“纸上”落到“地上”。推进“四学联动”机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开展专题研讨。
(十)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聚焦,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学习内容,及时调整2024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专题。结合集团实际,科学设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提升学习质效。综合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学习报告会、读书班、专题调研等多种学习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以学习研讨为主的学习机制。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党委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增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修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内容、要求、时间和方式,确保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十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调整集团领导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加强阵地建设,持续完善集团官网和公众号板块设置,及时更新学习动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集团新闻宣传等工作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实际,组织开展2025年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行。
(十二)关于“践行普惠理念、履行国企担当有偏差,再担保业务服务对象有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践行普惠理念,履行国企担当,进一步突出再担保的政策性导向。一是持续聚焦主责主业,2024年比例再担保业务支小支农规模占比优于“80%”的政策规定,再担保业务全力支持民营实体企业。二是加大合作政策宣贯和执行力度,通过再担保业务系统加强项目“自动审核”识别,“过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并通过人工加强项目产业政策导向复审。三是持续加大对“两新”“两重”等新经济增长点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科技创新担保计划方案,降低再担保费率,提高代偿补偿上限。推出“设备担”专项再担保产品。
(十三)关于“2022年,集团某子公司服务客户所属行业集中,代偿客户中前2名为同一行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子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回归本源、专注“五大金融”。自2024年6月以来,一是通过党总支集中学习会、业务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切实围绕政策导向,组织学习养老健康、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同一行业代偿客户在保规模下降明显。二是以符合政策导向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环保担等创新业务为重点服务手段,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截至2025年2月末,中长期项目贷款、环保担在保余额较2024年6月末有较大增幅,有力支持了新农村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项目。三是积极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完成多个小微产品的方案设计、签约合作、落地承办工作。四是围绕各地重点产业集群,设计10个产业金融综合服务方案。
(十四)关于“过于追求商业回报、惠企让利力度不足,2022年某子公司部分资金业务利率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集团研究制定了整改任务和整改路径,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弱化政策类担保子公司的营利能力考核,在资金运营上,更加强调获取合理收益;二是指导相关子公司完善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收益目标,更好支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按月统计委托贷款业务投放情况,引导并督促担保类子公司将委贷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十五)关于“政策性考核导向不鲜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做好“五篇大文章”,坚决落实政策性保本微利考核导向,已在集团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中优化调整考核指标,进一步突出政策导向,更好发挥政策功能。
(十六)关于“2023年集团服务小微企业覆盖面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普惠金融大文章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结合省内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相关需求,进一步提升“小微贷”、“担易贷”、“商户保”等普惠金融产品服务效能,优化产品创新,扩大银担合作渠道,不断增加普惠金融产品覆盖面,持续提高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主体等融资可得性。2024年全年集团普惠业务服务户数同比增长15.70%。
(十七)关于“2022年8月集团推出服务农业园区的专项产品‘农园保’,截至2024年5月末省级及以上农业园区签约合作覆盖面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合作模式,提高农业园区覆盖率。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研发“金陵农园保”产品,在“农园保”基础上,对合作对象、服务范围、尽调方式、风险分担等要素进行创新。产品将与单个农业园区的合作升级为与南京市全域合作,以“团购”小批量思路简化尽调审批流程,并进一步平均“政银担”各方风险分担比例。截至2025年2月末,省级及以上农业园区签约合作覆盖率已提高14个百分点。二是丰富产品品类,加大对农业园区的信用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有“园区保”合作优势,提升园区政府资金池效用,对“园区保”合作区域覆盖的农业园区、涉农企业进行深度赋能,精准滴灌。同时,增设“农园保”服务专员,协助解决产品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为项目开设了绿色审批通道。
(十八)关于“对金融形势变化、政策调整应对不够。集团对企业债发行增信业务依赖度过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政策学习、强化市场研判,2024年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助力国有企业存量债务降本续转、支持地方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集团2024年企业债发债增信的业务营收占总收入的比重显著降低,集团对企业债发债增信的依赖程度大幅下降。二是跟踪研判2023年末企业债在途项目,为缩小在途企业债项目难以落地造成的收入缺口,一方面积极对接交易所、协会,重点推动科创类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另一方面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等间接融资渠道的合作力度。三是通过与地方重点国有企业深度合作,为企业量身定制“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十九)关于“2023年国担基金政策调整,集团普惠业务规模下降。”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积极应对政策调整,深化银担合作,推动其他产品扩面增量,“商户保”、“担易贷”产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市企贷”、“乡村振兴贷”等特色化产品落地上量,有效承接了“增额保”、“小微贷”因政策调整形成的规模缺口。截至2024年12月末,集团普惠业务规模较年初上涨11.99%。集团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对接,定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前瞻谋划能力。
(二十)关于“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路径不清晰,尚未找到切入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落实跟踪管理。加强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工作的部署和推进,将其列入集团相关工作清单,并按季度跟踪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发展路径的研究和具体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产品推广,服务养老金融。通过“园区保”模式,为南京、盐城、苏州、常州、扬州等地的养老中心、康养社区等企业提供担保、增信、小额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深化研究探索,创新数字金融。加大研究力度,成立数据资产证券化项目研究课题组,获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立项。在盐城、宿迁等地开展调研,不断探索数字金融服务路径。加大数字金融项目服务推进,有序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债项目。持续提升金融科技对集团业务风险防控的支撑,推广“信企全览智能风控平台”,实现风险预警提示、穿透式审查等功能应用;持续建设完善“综合客户管理系统”,加大风险预警联动力度;提升系统“技防”能力,不断完善各类系统功能,强化主动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数据互通,消除数据壁垒,推进业财一体化,提升内控合规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十一)关于“绿色金融创新不足、产品单一,仅2022年6月签订协议打造环保服务产品‘环保担’,产品服务规模较三年目标任务尚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环保担”产品稳步上量。将符合“环保担”入库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做好在途项目储备工作和出保项目落地的政策保障工作。截至2025年2月末,“环保担”出保规模较2024年5月末增长98%,已提前完成三年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在绿色金融领域积极探索创新产品。对接资产管理公司,探索“环保担”专项绿色储架,尝试为优质的绿色中小微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针对“环保担”产品推进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从财政补贴、成本设置、考核激励等层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优化建议,探讨加强“环基贷”“环保担”等省级绿色政策协同的可行路径。三是积极争取“环保担”协议到期后的政策接续。主动对接有关主管部门,沟通“环保担”政策到期的接续或优化升级等事宜。
(二十二)关于“风险防范底线思维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开展合规自查,已完成存量尽调类业务“回头看”及保后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自查整改,不断夯实存量业务基础;二是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拓展符合政策导向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环保担”等创新业务,提升新增项目质量;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已完成风险管理类制度的全面梳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反担保管理,相关子公司已修订出台尽调类担保业务准入指引、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尽调类担保业务反担保管理办法、尽调类业务操作尽职指引等四项制度,提升风险防范管理要求。
(二十三)关于“某子公司为客户提供通道业务,相关协议缺少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集团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集团审批同意后,将该项目风险预警等级下调。在日常工作中,将坚持“合规第一”,确保各项工作合法依规,严格按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推进落实。
(二十四)关于“近年来,下属部分公司出现单一客户叠加不同产品、不同机构形成集中度较高现象,存在较大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相关分、子公司单一客户产品叠加、机构叠加自查。二是开展调研,了解收集相关分、子公司对普惠批量化业务单户管控的举措。三是利用信息系统进一步摸清分、子公司客户情况,抓取单户叠加统计数据。要求相关分、子公司对数据进行核实并对有叠加情形的客户进行风险排查。四是上线“信企全览智能风控平台”,对单一客户在集团全辖范围内的用信情况提供信息查询。
(二十五)关于“集团未穿透识别股权投资、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等关联关系,部分子公司风险日趋显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即刻整改。集团相关子公司采取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的方式,加快对部分出险项目的处置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对存量关联客户贷款金额较高的不断加强集中度管理,制定逐年压降计划,并追加部分房地产抵押反担保,进一步强化了风控措施。此外,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了对关联企业的穿透和额度管控,并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全员培训教育。二是由点及面,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存量业务风险排查,并对关联企业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三是完善系统,提升“技防”。通过开发信企全览智能风控平台引入征信关系图谱服务,为集团各分子公司查询企业法人、股权纽带、对外投资等提供信息支持。
(二十六)关于“某子公司业务准入把关不严,贷款结构不够合理,信用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子公司一是加强风险防控。通过部门协同提升业务准入标准。二是优化业务结构。有序推进存量业务的风险化解,引入专业机构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能。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业务管理等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二十七)关于“某子公司贷款风险防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子公司持续强化贷款风险防控,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操作流程不断优化,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新增16项制度、修订3项制度、废止4项制度、完善岗位说明书,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二是内外结合开展培训,员工能力素质持续提升,积极派员参加25次行业协会、集团等内外部培训,邀请专家开展6次专题讲座,全员上讲台开展7期“员工微课堂”,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员工业务技能和风险防控意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三是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业务审批严格把关,超过一定额度的项目须逐级审批,为业务稳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十八)关于“金融科技对企业运营、内控管理支撑不够,数据壁垒尚未打通,还未实现风险主动识别功能,集团本部和分、子公司项目出险后信息不互通,增加了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提升金融科技对集团业务风险防控的支撑。在系统建设及使用方面,一是加强在集团全辖推广使用“信企全览智能风控平台”,全面普及应用企业征信数据查询、风险预警提示及多维度业务集中度穿透式查询功能。二是完善各系统功能,提升“技防”能力。完成集团区域信用额度管理、再担保业务单户客户集中度管控,以及再担保合作机构代偿信息向集团内推送等功能,并全面暂停预警客户新增项目,提升主动风险防御能力。三是强化数据互通,消除数据壁垒。完成相关子公司业财对接,全面实现集团各版块业务主要场景的业财一体化。积极推进电子影像共享平台建设,通过财务端介入管理,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数据分析及应用方面,不断强化数据应用对风险防范质效的提升。优化“数据管理中台”对全辖数据的汇聚融合,新增及完善集团各板块141张风险监测、业务分析及监管类报表。
(二十九)关于“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盲区,某子公司业务结构不符合监管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列席会议、专项报告等方式做好监事会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年度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集团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督促集团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将相关子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等事项明确作为重大事项进行督办考核,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开展业务,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不断优化业务结构。
(三十)关于“2022年集团对某子公司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占集团净资产比重超过担保行业监管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摸排现有融资担保额度的到期情况,通过现有融资担保额度陆续到期、自然释放的方式,稳步压降集团对该子公司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
(三十一)关于“责任认定周期过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对2023年以前发生的代偿(不良)项目的责任认定工作进度。集团尽职免责及责任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由集团负责的责任认定报告进行审议,并向相关责任人员征求意见;目前由子公司负责的项目责任认定中部分子公司已完成相关责任认定报告,并报集团备案或审批。二是启动了集团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代偿(不良)项目的责任认定工作,其中由集团负责的项目已完成了现场工作。由子公司进行责任认定的项目中部分子公司已将责任认定报告上报集团备案或审批。
(三十二)关于“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办法。相关子公司修订信用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办法和资产风险分类制度,按照修订的办法或制度规定计提损失准备。二是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相关子公司通过调解(和解)、洽谈收购等多渠道提升处置质效,降低不良资产。
(三十三)关于“2019年以来,集团及下属单位多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召开集团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重点。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集团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围绕“身边人”的典型案例,深度开展检视剖析。规范行为边界,印发集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三十四)关于“针对查处的多起案件没有做好‘后半篇文章’,教育警示浮于表面,未能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和2025年共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65例,各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围绕“身边人”的典型案例,深度开展检视剖析。二是更新“信保员工廉洁从业教育题库”,集团36个部门(单位)通过线上线下考试、题目竞答等多种形式检验学习成果,推动廉洁教育入脑入心。三是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特色廉洁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洁小课堂”和谈心谈话工作,坚持以案促学,注重常态长效。将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形成专题简报,相互学习借鉴,充分发挥创造性执行力。四是开展亲清企商关系“十严禁”、亲清同事关系公约、客户监督联系卡等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三十五)关于“管党治党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召开集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安排全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机制。
(三十六)关于“巡察工作投入不足,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集团各单位情况进行梳理,对集团巡察全覆盖对象范围进行完善,实现各分子公司党组织应巡尽巡。二是自巡视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多轮巡察,结合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有针对性完善监督重点,选配巡察人员。选取一家党组织开展“巡审联动”,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三是2024年12月制定集团党委巡察组管理办法,加强对巡察组管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四是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按照“紧盯具体事项整改、举一反三整改、深挖问题根源整改”三个层次,常态化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三十七)关于“集团纪律检查部门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与监事会、审计部协作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主动监督意识,强化纪检穿透式监督。已建立纪检、审计(监事会)、巡察等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就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会商研究。二是探索开展“纪巡审联动”,巡察组、审计组同步进场,协同开展工作,同时针对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共享监督成果,为常态化开展联动监督积累经验。三是“纪巡审联动”期间,加强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主动发现问题。
(三十八)关于“分、子公司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科学统筹规划,系统性梳理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现状。持续优化调整分子公司班子配备,分子公司领导班子基本形成。加大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力度,加快完成集团代偿(不良)项目的责任认定工作进度。结合巡察和干部考核等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工作表现和状态。对个别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暂缓转正、延长试用期。按规定组织开展中层干部年度述廉述职和评议工作,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巡察、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优化部门间协作,完善组织、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
(三十九)关于“2020年度廉政风险自查时,多个部门(单位)简单将业务风险当作廉政风险报送。廉政风险月报制度脱离实际,制度执行缺乏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集团范围内开展集团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引导集团各部门(单位)厘清廉洁风险概念和范围,深入排查廉洁风险点。同时进一步强化审核指导,针对发现排查不到位、不深刻的问题,要求再次认真深入开展排查,务求实效。二是完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准确识别廉洁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年度自评,跟踪检查执行情况。三是建立集团职能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及风险月报机制,充分发挥集团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提升监督效能。
(四十)关于“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终止违规购买的商业保险。
(四十一)关于“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违反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集团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加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报销和审核把关,通过完善审核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制度执行常态长效。
(四十二)关于“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求安求稳心态,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动力不足,担当作为不够。全局意识不够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规矩意识、党纪意识不强,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重点。切实提升全局意识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
(四十三)关于“资产核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培训,明确制度要求。集团组织开展了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资产核销要求,规范核销流程,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压实管理责任和报告责任。要求年度存在资产核销的子公司,应在年度决算分析中说明核销情况,明确说明资产核销依据、流程和核销结果。
(四十四)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审议议题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各决策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十五)关于“报备报批制度未落实,2020年部分子公司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报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补报程序,开展自检自查。目前,已督促相关子公司完成相关项目的补报程序,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对业务报备报批情况的“回头看”自查自检工作,切实强化制度落实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前置审查流程。相关子公司出台业务审查审批管理办法,在业务审批环节增加项目报批报备的前置审查程序,杜绝应报备报批项目在未履行完备手续的情况下的继续推进,强化制度落实的审查把关。三是持续跟踪管理,促进合规执行。强化报备报批制度在全集团的执行落实,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将子公司落实报备报批制度执行情况列入2024年度子公司绩效考核中,增强子公司对报备报批制度的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报备报批事项的检查已列入集团对子公司巡察审计关注事项中,指导子公司严格落实制度,合规经营。
(四十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整体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执行有规则”的总体思路,结合集团实际,起草集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题调研,系统梳理集团中层班子结构情况。结合年度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工作加强对干部分析研判。启动修订集团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源头储备,加强年轻干部和员工队伍建设。
(四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省委巡视立行立改要求,在巡视期间内废止不符合上级管理规定的有关制度,并终止相应协议,做到应清尽清。研究制定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明确细化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中的工作权限和具体责任。严肃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按照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等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做好集团党委会讨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记录。
(四十八)关于“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
(四十九)关于“部分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未按有关要求配备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做好“双培养”工作,注重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五十)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入,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督导考核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与业务融合能力,用好集团党建业务融合载体,压实党建与业务融合责任。
(五十一)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切实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落实支部书记抓好党建责任,修订完善集团党建高质量提升实务手册,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的指导。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和青年党员代表开展专题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学习,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聚焦政策理论学习、基层党建实务、志愿服务等,组织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督导机制,严格把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仍然存在差距。集团党委将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整改,切实巩固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强力推进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有力举措、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加快集团发展的强大动力。
1.坚定不移抓好持续整改。持续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坚决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狠抓节点推进,确保既按时完成节点上的整改,又同步建立完善制度。
2.坚定不移构建长效机制。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不断细化标准、细化规定,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对于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加大督查力度,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对需建立但仍在研究酝酿中的制度,抓紧研究,科学论证,及时制定出台。真正做到以有效的制度约束,巩固整改成果,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3.坚定不移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高标准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同类型、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个领域。全面提升整改质效,拓展整改成果运用的深度和广度,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坚守功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更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更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以高质量的巡视整改工作保障集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600265;邮政信箱:南京市庐山路246号金融城3号楼;电子邮箱:xbjtxszg@163.com。
中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